高质量实施RCEP助推高水平对外开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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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2日,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》(RCEP)对菲律宾正式生效,标志着RCEP对15个签署国全面生效。随着协定进入全面实施新阶段,RCEP将进一步为我国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强劲助力。
商务部国际司负责人表示,RCEP的全面生效为我国与成员方扩大货物贸易创造了更有利条件,还将带动相应的服务贸易和投资开放,促进贸易便利化和营商环境的提升。持续推动高质量实施RCEP,将有利于深入推进区域产业链供应链融合发展,有利于地方、产业和企业拓展国际经贸合作新空间,有利于在更高起点上推动实现更高水平制度型开放。
2022年1月1日,历时8年谈判,RCEP正式生效。这一全新的自贸协定涉及的区域人口数量、经济体量、贸易总额占全球比重均居世界首位。自RCEP实施以来,各成员间货物贸易往来更加密切,区域内贸易成为稳定和拉动各成员对外贸易增长的关键力量。同时,受益于RCEP生效实施释放的积极信号,本地区持续成为全球投资的热点区域,大多数成员利用外资呈现积极上升态势,区域整体吸引绿地投资增势强劲。
从宏观数据来看,RCEP实施为我国稳外贸发挥了重要作用。2022年,我国与RCEP其他成员进出口总额为12.95万亿元,同比增长7.5%,占我国外贸进出口总额的30.8%;今年1月~4月,我国与RCEP其他成员进出口总额为4.12万亿元,同比增长7.3%,占我国外贸进出口总额30.9%。
从市场层面来看,RCEP为广大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红利和实惠。RCEP叠加我国和RCEP其他成员已生效的双边自贸协定,为企业更好享惠创造了良好条件,帮助企业降低了贸易成本。2022年,我国企业在RCEP项下享惠出口货值2353亿元,可享受进口国关税减让15.8亿元;享惠进口货值653亿元,减让税款15.5亿元。今年一季度,我国企业在RCEP项下享惠出口货值622.9亿元,可享受进口国关税减让9.3亿元;享惠进口货值182.5亿元,减让税款4.8亿元。
同时,RCEP的全面生效还进一步促进和扩大成员国间的投资,巩固和强化区域产业链供应链。作为综合型自由贸易协定,RCEP既涵盖地区贸易自由化约定,同时包含投资保护、投资促进和投资便利化等方面的相关措施。2022年,我国实际利用RCEP其他成员投资额235.3亿美元,同比增长23.1%;今年1月~4月,我国实际利用RCEP其他成员投资额近89亿美元,同比增长超过13.7%。
RCEP在促进区域贸易投资发展方面取得的积极成效,让各界对其进入全面实施新阶段给予了更高的关注和期待。在RCEP全面生效后,我国多地就发出了出口菲律宾RCEP原产地证书,让企业实实在在享受到RCEP红利。
RCEP实施以来,各地各部门积极加强政策对接,优化营商环境,强化与RCEP成员经贸合作,提高对企业的支持和服务水平,形成了很多富有成效的务实举措和创新实践成果。高质量实施RCEP各项工作,正是我国制度型开放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的体现。相关成果正是我国不断提高市场开放水平,稳步扩大规则、规制、管理、标准等制度型开放的体现。
随着我国持续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,RCEP红利将进一步释放,带动地方和企业更加充分融入RCEP大市场,在更高水平上实现互利共赢和共同发展。